卫建宏同志,男,1974年7月出生,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毕业,中共党员,1993年在大宁法院参加工作,先后任法警、助审员、审判员,现任民二庭副庭长。
在工作中,他始终怀着对法律执着追求的信念,矢志不渝,悉心审判,倾心为民。用实际行动诠释着“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”的主题。
一年来,共审结民事案件74件,调解67件,调解率达90%,在所审结的案件中没有上诉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,当事人服判息诉,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在案件质量评查中他所办的案件95%以上被评定为优秀案件,无超审限案件,无差错事件发生,受到院党组的好评。
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普通的基层父老乡亲,诉讼多是离婚、工伤事故、道路交通,邻里纠纷等案件,为了审理好这一类案件,他一方面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,严把案件事实关、证据关、程序关和法律关,提高办案效率,以最有效的办法和最能让当事人接受的方式为老百姓主持公道。另一方面,强化公正司法、一心为民的意识,把人民满意不满意、拥护不拥护作为工作标准,做到在思想上爱民、行动上亲民、方法上便民,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他善于做群众工作,能够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。在“一村一警”活动中,他经常进村入户和群众促膝谈心,提供法律帮助,群众都愿意和他交流。一年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件,取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,维护了社会和谐,受到当地党委党政府的赞誉。